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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省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时间:2014.06.10     浏览次数:     新闻来源:http://www.jshb.gov.cn/jshbw/

 

  综  述

  2013年,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系统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稳步开展环保制度改革,大力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圆满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环境保护工作迈出新步伐。  

  一、环境质量

  (一)水环境

  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轻度污染。列入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83个国控断面中,主要水质指标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年均浓度分别为4.2毫克/升和0.51毫克/升,符合Ⅲ类水质断面占45.8%,Ⅳ~Ⅴ类水质断面占51.8%,劣Ⅴ类水质断面占2.4%。与2012年相比,符合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2.4个百分点,主要水质指标年均浓度无明显变化。

  1.饮用水源

  江苏省饮用水以集中式供水为主。2013年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总量约47.50亿吨,90个地表水水源地和4个地下水水源地取水量分别占98.5%和1.5%,其中,长江和太湖取水量分别占取水总量的60.5%和14.7%。

  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评价,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9.98%。

  2.太湖流域

  太湖湖体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年均浓度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总磷年均浓度符合Ⅳ类标准,总氮年均浓度劣于Ⅴ类标准。与2012年相比,湖体总氮年均浓度下降1.4%;氨氮年均浓度基本持平;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浓度分别上升11.1%和8.1%。湖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7.6,同比上升1.1,总体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

  4~10月蓝藻预警监测期间,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共计发现蓝藻水华聚集现象94次,多以“小面积、零星聚集”为主,主要发生在西部沿岸区、竺山湖和湖心区。与2012年相比,蓝藻****发生面积和平均发生面积分别下降55.4%和30.6%,湖体藻密度上升11.3%。

  15条主要入湖河流中,有6条河流水质符合Ⅲ类,占40%;其余9条河流水质为Ⅳ类,占60%。与2012年相比,水质符合Ⅲ类的河流增加2条,有5条河流水质改善了1个级别。

  省政府对太湖流域5市65个重点断面水质进行目标考核,有35个达标,达标率为53.8%,与2012年相比上升9.2个百分点。

  3.淮河流域

  江苏省淮河干流水质较好,4个断面水质均符合Ⅲ类标准。淮河流域主要支流水质总体处于轻度污染,符合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分别占64.7%、25.2%和10.1%,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与2012年相比,淮河干流和流域主要支流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列入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淮河流域23个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其中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15个控制断面水质年均浓度均达标。

  4.长江流域

  江苏省长江干流水质较好,10个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与2012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主要入江支流水质总体处于轻度污染,41条主要入江支流的45个控制断面中,水质符合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断面分别占63.6%、27.3%和9.1%,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总磷;与2012年相比,符合Ⅲ类标准的水质断面比例上升1.4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4.2个百分点。

  列入国家《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9个考核及评估断面中,5个考核断面年均浓度达到考核目标要求,4个评估断面中有3个年均浓度达到目标要求。

  5. 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

  2013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59.20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占37.15%,生活污水排放占62.80%,垃圾和危险废物集中式治理设施废水排放占0.05%。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14.89万吨,其中,工业污染源排放占18.21%,生活污染源排放占48.63%,农业污染源排放占32.74%,垃圾和危险废物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占0.43%。废水中氨氮排放总量14.74万吨,其中,工业污染源排放占9.77%,生活污染源排放占63.91%,农业污染源排放占25.92%,垃圾和危险废物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占0.41%。

  与2012年相比,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4.81万吨,氨氮排放总量减少0.57万吨。

  (二)空气环境

  1.城市空气

  全省环境空气中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为73微克/立方米、115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和41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和臭氧按年评价规定计算,浓度分别为2.1毫克/立方米和139微克/立方米。与2012年相比,全省二氧化硫和臭氧浓度基本持平,其他4项指标有所上升,升幅在10.8%~25.0%之间。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进行年评价,13个省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标,主要超标污染物为PM2.5、PM10和二氧化氮。其中,13个省辖城市PM2.5和PM10均超标,7市二氧化氮超标,1市臭氧超标,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均达标。按日评价,全省空气质量达标率为60.3%,13个省辖城市达标率范围为53.6%~68.3%。

  2.酸雨

  全省省辖城市酸雨平均发生率为26.7%,酸雨年均pH值为4.64。沿江地区酸雨污染程度明显重于其他地区,常州、无锡和南通等7个城市监测到不同程度的酸雨污染,酸雨发生率处于23.0%~42.3%之间;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泰州和宿迁6市未采集到酸雨样品。

  与2012年相比,全省酸雨污染总体格局变化不大,未发生酸雨城市数增加1个,酸雨平均发生率下降9.3个百分点,呈污染减轻态势。

  3.废气和主要污染物排放

  2013年,全省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94.17万吨,其中,工业污染源排放占96.72%,生活污染源排放占3.25%,垃圾和危险废物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占0.03%。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33.80万吨,其中,工业污染源排放占73.63%,生活污染源排放占0.46%,机动车排放占25.87%,垃圾和危险废物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占0.03%。烟(粉)尘排放总量42.52万吨,其中,工业污染源排放占88.99%,生活污染源排放占4.56%,机动车排放占6.40%,垃圾和危险废物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占0.05%。

  与2012年相比,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5.03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14.16万吨。

  (三)声环境

  全省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昼间达标情况优于夜间,社会生活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是主要影响因素。

  1.区域环境噪声

  区域环境噪声昼、夜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4.5dB(A)和46.1dB(A),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评价,分别达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二级和夜间三级水平。影响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声源为社会生活噪声,所占比例为54.6%;其次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和施工噪声,所占比例分别为21.9%、20.3%和3.2%。

  13个省辖城市中,南京、徐州、常州、苏州、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和宿迁9市昼间噪声达到二级水平;徐州、常州、连云港、盐城和扬州5市夜间噪声达到二级水平。

  2.功能区噪声

  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评价,全省1~4(4a、4b)类功能区声环境昼间达标率分别为99.3%、97.8%、99.3%、98.8%和100%,夜间达标率分别为89.9%、93.3%、98.6%、73.2%和100%。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夜间噪声是影响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

  全省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表现出与城市日常生产、生活和作息规律相似的变化特征,昼间8~18时平均等效声级维持在较高水平。

  3.道路交通噪声

  全省城市道路交通昼、夜间声环境质量总体评价为好,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66.8dB(A)和55.7dB(A),均达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一级。

  全省昼间超过70dB(A)(国家昼间标准限值)的路段长度占监测道路总长比例为14%,夜间超过60 dB(A)(国家夜间标准限值)的路段长度占比为20.5%。

  (四)生物环境

  太湖、长江、京杭大运河等主要水体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结果显示,2013年全省水生生物环境总体保持稳定。主要河流底栖动物物种多样性评价等级为丰富的断面占4.4%,较丰富、一般、贫乏和极贫乏的断面分别占33.3%、31.9%、15.9%、8.7%,未采集到底栖动物物种的断面占5.8%。主要湖泊底栖动物多样性状况好于河流,物种丰富的测点占5.8%,较丰富、一般和贫乏的测点分别占55.8%、32.6%、5.8%。

  与2012年相比,主要河流底栖动物物种丰富和较丰富断面比例合计上升2.9个百分点,主要湖泊底栖动物物种丰富和较丰富测点比例合计下降3.1个百分点。

  采用《大气微生物污染级别划分标准》评价,2013年全省省辖城市环境空气中细菌含量评价为清洁的测点比例为58.7%,同比下降1.6%;霉菌含量评价为清洁的测点比例为55.4%,同比持平。

  (五)近岸海域

  全省近岸海域24个海水水质测点中,符合或优于《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二类标准的测点比例为58.3%,三类标准的测点比例为41.7%,无四类海水。与2012年相比,二类测点比例下降4.2个百分点。

  12个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中,有10个海水水质达标,达标率为83.3%,与2012年持平。15个近岸海域海洋沉积物环境质量测点中有9个符合《海洋沉积物质量》(GB 18668-2002)一类标准,占总数的60.0%,较2012年下降13.3个百分点。

  31个主要入海河流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的断面占35.5%,Ⅳ~Ⅴ类断面占51.6%,劣Ⅴ类断面占12.9%。与2012年相比,符合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下降6.4个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