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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规范排水行为

发布时间:2010.01.28     浏览次数:     新闻来源:Http://www.huakezj.com/
        《无锡市排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获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对排水规划建设、排水管理以及排水户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对排水户出现违法排水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可视其违法情节依法开出相应数额的罚单。
        在排水规划建设方面,《条例》确立了“城乡一体”的排水管理模式,将全市排水户都纳入到管理范围,确立了城乡全覆盖的排水管理模式。同时,排水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雨污分流和建设、维护、管理并重的原则,新建排水设施必须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原有的排水设施应当按照排水规划要求,加快实施雨水、污水分流改造。
        在排水管理方面,排水实行许可证制度和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排水户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必须申领排水许可证,对于未取得排水许可证的单位,排水户不得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污水。排水户应当按照许可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位置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浓度、排放时限排放污水。
        在承担法律责任方面,一旦出现公共排水设施工程竣工后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便投入使用,排水户未按许可内容排放污水或向公共排水设施超标排放污水等行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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